主頁 服務條款

Vikings Charters

服務條款

歡迎使用維京遊艇有限公司網站服務,在使用此網站前,務請細閱以下細則及條款﹕

維京遊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 網站使用者或瀏覽者(以下簡稱”你”、使用者、用船者或租用者)。 本網站由維京遊艇有限公司經營及提供,本公司保留一切變更細則及條款之權利,日後有任何細則及條款上之變更,不會作個別通知,只會在此網站發佈,使用此網站者敬請時刻留意網站上之變更,如使用者不同意此網站之細則或條款,請立即停止使用及離開此網站,如使用者繼續瀏覽及使用本網站服務,即被視為完全同意本網站之條款及細則。

    網站使用條件
  • 你必須年滿18歲,附合香港法例成年人之定義。
  • 你同意使用本網站之細則及條款。
  • 你所提供之資料屬正確無誤。
  • 你在本網站預訂之服務只為你自己、你家人或其他相關人士用作遊樂用途,絕對不能用作任何商業行為。
服務承諾

本公司所提供之全部遊艇,均符合海事處法例規定第548D章第6條,全部取得合格檢驗證書,有效及合法之第三者保險,有效之運作牌照及有效之租船協議書(見附錄**),具備足夠救生衣、救生圈及滅火器具等。 本網站上之遊艇或其他附設服務,部份為本公司全資擁有,部份為個別船東或供應商提供,預訂服務時務請留意預訂條款及細則,部份預訂或需要船東或供應商在24小時內確認為准。

    預訂方法及租賃條款
  • (1) 租賃遊艇,在網站上揀選遊艇及所需附加服務,根據網站指示完成最後付款程序,整個訂購遊艇服務手續便完成,確認函件及確認號碼將會傳送至使用者提供之電郵地址或手機號碼上。(取消或更改日期請參閱下列條款*)。
  • (2) 租賃遊艇,在網站上揀選遊艇及所需附加服務,須先付租金的50% 為訂金,船東或供應商在24小時內確認,一經船東或供應商確認,此項服務將被視為有效訂購,本公司將會立即通知使用者,而訂金即時作為訂購服務之金額,使用者需要在使用服務日期前14天內付清餘款,若使用者沒有根據條款日期內支付餘下款項,則本公司有權取消使用者之預訂服務權利及沒收訂金,再將此項服務提供給其他使用者。如果預訂在24小時內不獲本公司、船東或供應商確認,此項預訂將被認定為不被接納或不成功,使用者可以選擇其他遊艇代替或選擇退回訂金,若選擇退還訂金,全數款項將會在7日內退回使用者帳戶內。(取消或更改日期請參閱下列條款*)。
    有關天氣及風球問題處理,規定如下:
  • 1. 如出航前懸掛1號風球或紅色暴雨警告、或出航前2小時由較高風球改為1號風球及黑色暴雨警告改為紅色暴雨警告,船將會依時開航,用船者應與本公司保持密切聯絡,以便取得最佳安排。 於用船時間內,旅途中轉為3號風球,依海事條例及安全起見船長有權提早回航,餘時將不作補償。
  • 2. 若出航前1小時仍懸掛3號風球或黑色暴雨警告,則當日行程可獲延期。用船者可於三個月內再次預約,如不預約者作棄權論。
  • 3. 船期因天氣影嚮而取消或改期,已預訂之食物,用船者須自行如期到出發處取回食品及飲品,或與本公司商討處理之辦法。
  • 4. 出航前因機件故障,而未能及時修復,本公司將以其它同級遊艇補上,如未能及時補上,本公司將盡快通知用船者改期。如未能於該年安排改期預約,或用船者可選擇退回所付之金額。 登船/上岸碼頭須為公眾碼頭,或已受權之私人碼頭。登船碼頭不得超過一個。上岸碼頭須預先與本公司確定,不得臨時更改。 目的地必須是已定之行船時間內可達(來回碼頭計)。如多加一個相鄰的目的地,可與船長商議。 以日間8小時船河服務計算,行船時間不得超過4小時,否則用船者需要支付燃油附加費,費用則因船隻大小及機器馬力而有所不同,詳情可以聯絡本公司了解。 船上任何物品或附帶設施,須由指定人仕操作或監管。用船者須得其協助下方可使用。 用船者要確保船上任何物品或任何附帶設施,由有關指定人士依據使用守則或法例或操作使用,如因違反以上條款而導致任何財物受損或傷亡,用船者要自行負責賠償該等損毀及負上應有責任。 登船人數不得超出指定限額。遊艇只可作遊樂用途及航行於香港水域內。 用船者不准擕帶違禁物品上船,在船上不准吸食違禁毒品,違例者船長有權立即終止船河服務並報警處理。 船上不准跳舞、不准燒烤,除非得到本公司事先許可。

上層不准跳水及夜間不准游泳。 一般情況使用者不得擕帶動物或寵物上船,除非得到本公司預先許可。 任何乘客攜來之財物,應自行負責。於船上如有失竊,本公司恕不負責,但可代安排報警處理。 乘客必須保障自身安全。本公司提供之遊艇均按照香港法例,購有法例規定之第三者保險,受保範圍只限於船上的意外。不包括乘客於遊艇上飲酒,受酒精影響而導致意外和離開船隻的一切損傷;如游泳、跳水或潛水,本公司一概不負責。 租用者在進行水上活動時,例如滑水梯、彈床、香蕉船、花式滑水、飛氈及其他一切相關活動,必須衡量及評估自己身體狀況適合與否,及細心聆聽船長指導,方可進行該等活動,進行時務必小心謹慎,不要樂極忘形,以保安全。 成人如攜帶小童,請加緊看管並負責其安全,並建議自行安排合適救生衣給小童穿著。本公司建議參加者因應活動的安排而另行購買合適自己的保險,本公司亦可代為安排。 *取消及更改日期安排條款 若使用者在指定日期內未能支付預訂餘額或因本身問題退出者,則當作自行放棄論,而他所有已支付費用將一概不會退還。 一經預訂不能取消,除非因為天氣情況影響(參閱1、2 & 4) ,預訂平日將改回同年10月後平日,預訂星期六則改回同年10月後星期六,預訂星期日或假期則改回同年10月後星期日或假期。若雙方未能就安排得到共識,則可通過協商退回全部款項。 使用者在預訂後若需要更改日期,必須在使用該服務日期前14天通知本公司,本公司將會盡力協助,務求達到使用者的要求,但本公司亦不能承諾目標一定能達到。

    船長是船上唯一一個決策者,用船者必須服從船長之所有指令及決定,以保安全。 海事處法例規定第548D章第6條﹕ **第548D章《商船(本地船隻)(證明書及牌照事宜)規例》6.第IV類別船隻所受的限制 (3) 除非有以下文件就作為某類型而領有證明書的第IV類別船隻具有效力,否則不得收取租 金或報酬而將該船隻為擬用於涉及載客的服務的用途出租 —— (a) 根據《驗船規例》規定屬該類型的第IV類別船隻須有的、證明該船隻適合用於該服 務的檢查證明書或驗船證明書;及 (2004年第63號法律公告;2005年第24號第23 條) (b) 在顧及上述擬用於的服務下,根據本條例第VA部規定屬該類型的第IV類 別船隻須 有的第三者風險保險單。 (2005年第24號第23條) (5)凡收取租金或報酬而將第IV類別船隻出租 —— (a) 船東、其代理人及船長須確保 —— (i) 有關書面租船協議或書面租購協議存放於該船隻上;及 (ii) (如該船隻運載任何乘客)第(3)款提述的檢查證明書或驗船證明書及保險 單、或它們的核證副本存放於該船隻上; (2005年第24號第23條) (b) 承租該船隻的人須確保在他管有該船隻的整段期間內 —— (i) 該船隻除了由他純為遊樂用途而使用外,並無作其他用途;及 (ii) (a)段提述的文件存放於該船隻上;及 (c) 在獲授權人員提出要求下,船長須出示(a)段提述的文件以供查閱。 (6) 任何人無合理辯解而違反第(5)款,即屬犯罪,一經定罪,可處第2級罰款。 (7) 承租第IV類別船隻的人違反第(5)(b)(ii)款即使是可歸因於船東、其代理人及船長違反第 (5)(a)款,他違反第(5)(b)(ii)款亦不僅因此事而屬有合理辯解。 (8) 為施行本條,在以下情況下,第IV類別船隻即視為由某人純為遊樂用途而使用 —— (a) 在該人是一名個人的情況下,該船隻是用於運載該名個人、他的家庭成員、親 屬、朋友及僱員以及他的僱員的家庭成員、親屬和朋友,以作他們的遊樂用途; 或 (b) 在該人是會社、公司、合夥或組織的情況下,而該船隻是用於運載該會社、公 司、合夥或組織的成員及僱員,以及該等成員及僱員的家庭成員、親屬和朋友, 以作他們的遊樂用途。 (9) 如某人根據租購協議承租第IV類別船隻,而該人憑藉第9(b)條於該船隻的擁有權證明書 內獲指名為船東,則第(3)及(5)款不適用於該租購協議,而該等條文亦不在關涉該協議的 範圍內適用於該船隻。